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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饲料用玉米

  GB/T 178901999

前 言

本标准参考了农业标准NY/T114——1989《饲料用玉米》,采纳国际、国内对玉米品质评价先进技术。根据我国具体情况,选取容重、粗蛋白质、不完善粒作为饲料用玉米的分等级指标;以水分、生霉粒作为限制性指标;要求色泽、气味正常。

本标准没有采用行业标准NY/T114 1989《饲料用玉米》中的粗灰分、粗纤维指标。

本标准中水分指标定为小于或等于14%。

本标准中抽样及色泽、气味、容重、不完善粒、杂质测定、检验规则、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均统一由GB1353——1999《玉米》执行。

本标准由国家粮食储备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粮食储备局武汉科学研究设计院、中国农业科学院畜牧研究所、郑州粮院、吉林省饲料工业协会、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科学研究所、湖南正虹(集团)饲料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海鹏、杜荣、王卫国、姜懋武、黄晓赞、吴明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饲料用玉米 

GB/T17890—1999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饲料用玉米的定义、要求、抽样、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收购、贮存、运输、加工、销售的商品饲料用玉米。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容重

粮食籽粒在单位容积内的质量,以克/升(g/L)表示。

3.2 不完善粒

不完善粒包括下列受到损伤但尚有饲用价值的玉米粒。

3.2.1 蚀粒:柱蚀,伤及胚或胚乳的颗粒。

3.2.2 斑粒:带有病斑,伤及胚或胚乳的颗粒。

3.2.3 损粒:皮损达到该籽粒体积五分之一(含)以上的籽粒。

3.2.4 芽粒:幼根突破表皮的颗粒。

3.2.5 霉粒:三霉的颗粒

3.2.6 损伤粒:后胚或胚乳已经显著变色和损伤的颗粒。

3.3 杂质

无法通过直径3.0mm圆孔筛的物质;无饲用价值的玉米;玉米以外的其他物质。

3.4 粗蛋白质

蛋白质中含氮量乘以6.25。

4 质量指标

4.1 饲料用玉米按容重、粗蛋白质、不完善粒分等级,其质量指标见表1。

 

表1 饲料用玉米质量指标

等级

容重g/L

(干基)

粗蛋白质%

不完善粒%

水分%

杂质%

色泽、气味

总量

 其中生霉粒

1

≥710

≥10.0

≤5.0

≤2.0

≤14.0

≤1.0

正常

2

≥685

≥9.0

≤6.5

≤2.0

≤14.0

≤1.0

正常

3

≥660

≥8.0

≤8.0

≤2.0

≤14.0

≤1.0

正常

 

 

4.2 卫生检验和动植物检疫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4.3 抽样

抽样按照GB1353执行。

5 检验方法

5.1 粗蛋白质含量测定按照GB/T6432执行。

5.2 水分含量测定按照GB/T6435执行。

5.3 色泽、气味、容重、不完善粒、杂质测定按照GB1353执行。

6 检验规则

检验规则按照GB1353执行。

7 包装、运输和贮存

包装、运输和贮存按照GB1353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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