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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农产品市场准入谈判是WTO新一轮谈判的主要议题之一。
2001年11月的WTO《多哈部长宣言》对非农产品市场准入谈判的相关方面做出了规定。非农产品市场准入谈判的目的在于减少或者适当时取消关税,包括关税高峰、高关税和关税提升,以及非关税壁垒。非农产品市场准入谈判的范围将是全面的,任何产品不得排除在外。部长宣言还通过了如下的谈判原则:谈判将特别关注与发展中国家利益攸关的产品,并对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的利益和特殊需要给予充分考虑,包括给予非完全互惠;加强研究与能力建设,帮助最不发达国家提高参与谈判的能力;将乌拉圭回合协议的实施问题纳入新一轮谈判一并考虑,并在具体实施中体现给予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的特殊与区别待遇。
为此,WTO
在2002年初成立了非农产品市场准入谈判小组,专门负责非农产品市场准入的谈判。谈判的程序是,WTO各成员将首先通过确定谈判模式,然后再就削减和取消关税、非关税壁垒展开谈判。根据谈判的时间表,应于2003年5月31日前就谈判模式达成一致,在9月的坎昆会议上对非农产品市场准入谈判做中期盘点,并最终在2005年1月1日前结束谈判。
一、主要成员方的立场:
进行非农产品市场准入的谈判虽然是发达国家发动此轮谈判的一个主要目标,但这一问题的核心是关于发展中国家成员的工业品特别是半制成品如何有效地进入发达国家成员的市场,并改善市场准入条件。从已提交的提案看,各方就非农产品谈判的态度、立场、主张和目标存在着巨大的差异。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在非农产品市场准入谈判上显得野心勃勃,在谈判中发挥着主导作用,而发展中国家出于自身发展的需求在谈判的许多问题上认为不要走得太远,他们的态度对谈判的顺利进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1、美国:
从自身立场出发提交了多份提案,强调了降低关税对发展中国家的好处,同时也表示应当给予发展中国家较长的过渡期。2002年12月美国还正式提交了在2015年以前取消所有工业品和消费品关税的提案。这一“零关税”计划的核心内容是:从2005年开始在世界范围内迅速降低非农产品的关税水平。
(1)目前关税水平在5%或低于5%的产品2010年底前的关税应减为零;
(2)到2010年任何非农产品的关税水平都不应超过8%;
(3)到2015年完全消除非农产品的关税,即实现零关税。
根据该计划,全球目前每年价值6万亿美元的非农产品贸易额的关税,将在2015年之后完全消失。美国十分关注贸易与环境议题的谈判,提交了多个相关提案,并提出了一个新的环境产品的谈判模式,建议对环境产品的确认采用两个名单:核心产品和补充产品,对两个名单上产品的确认和关税的减让等采取区别对待。美国还建议重新评估关税和贸易数据,强调有必要设一个最终的期限要求各成员提交最近时期的贸易数据。
2、欧盟:
欧盟认为非农产品市场准入的谈判目标应是各成员最大限度地削减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取消关税高峰、削减高关税、处理关税升级带来的问题,并回避那些导致阻碍贸易自由化的途径。欧盟建议采用一个公式化的谈判方式,并对某些组别的产品,如环境产品,壁垒的削弱比平均削减关税的方法更为有效。欧盟也很关注环境产品的关税削减和非关税壁垒的取消问题。
3、日本:
日本建议应允许单项产品进行灵活的关税削减,并特别关注数字家电和汽车的关税削减,日本建议在主要发达国家成员间取消这两类产品的进口关税。日本希望在2004年底前与主要发达国家达成协议,并最迟在达成协议的五年后实施。日本呼吁WTO其他成员取消家用电器、汽车、陶瓷、照相机和手表等产品的关税,呼吁发展中国家通过设定目标逐步削减关税。日本希望在2005年的最终期限能够达成关税削减协议,并希望在2010年之间以逐步到位的方式得到全部实施。
4、发展中国家:
许多发展中国家对非农产品市场准入谈判表示关注和忧虑。他们担心如果显著减少工业品进口关税,会造成收入的大幅减少并可能对自身工业造成严重冲击。在发展中成员,如印度、肯尼亚等的提案中,希望在关税削减、谈判模式的采用以及提供必要的谈判参与协助时应当给予发展中国家成员特殊和差别待遇。印度提议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关税减让采用不同的参数,参数分别为0.5和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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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也于2002年12月向WTO非农产品市场准入谈判小组提交了提案,中国希望通过非完全互惠原则的实施,保障发展中国家的利益,特别要充分考虑新加入成员的实际情况。中国建议的主要内容为:在削减关税的基础税率的确定上,发达成员采用2000年的实际执行关税,发展中成员则为2000年实际执行关税和乌拉圭回合最终约束关税的简单平均值,而新加入成员应采用2000年实际执行关税和加入世贸组织谈判承诺中的最终约束关税的简单平均值;削减公式方面,建议采用统一的公式,但应适用非完全互惠原则照顾到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在部门谈判上,中国建议成员方可根据自身的需求自由选择参与;关于关税高峰,认为它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必须考虑到成员方目前关税水平的差异,关税高峰的定义应是达到该成员方现行关税简单平均值的三倍的关税;关于低关税,认为发达成员应取消,而发展中成员可自行选择是否维持。
二、目前谈判的进展和面临的困难
从目前情况看,尽管谈判进展艰难,但还是取得了一些进展。迄今为止,WTO各成员提交了60多份提案,其中有来自发达国家成员的,也有来自发展中国家成员的积极参与。WTO非农产品谈判小组也提出了整个谈判模式草案。该草案主要采纳了美国和欧盟的建议,设定了一个复杂的公式全面削减所有工业品关税,为关税较高的国家留有了余地;就部门谈判而言,草案提出对电子和电气产品、鱼和鱼制品、鞋类产品、皮制品、汽车零部件、宝石和金属以及纺织品和服装这7个部门的关税,各成员应在最长三年期限内完全逐渐取消关税,发达国家则在12个月内取消。随着谈判的进行,非农产品市场准入谈判的内容除了涉及工业品与水产品的关税与非关税壁垒问题外,还将环境产品列为谈判的内容之一。
但由于谈判本身的复杂性以及主要成员在谈判的立场上存在巨大差异,非农产品市场准入谈判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今年5月31日之前)就谈判小组主席吉拉德提交的谈判模式草案达成一致。日本批评此草案没有采纳日本建议的关税减让方式,并不能接受对皮制品、鞋类制品取消关税。由于各方未能就谈判模式达成一致,导致随后的7、8月份的相关会议也未能取得大的进展。尽管存在美好的希望,但9月中旬的坎昆会议也未能取得任何进展。从目前所能接触到的资料来看,造成非农产品市场准入谈判顺利进行的难点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难点之一:谈判的内容大部分处于不确定状态
《多哈部长宣言》虽然对非农产品市场准入的谈判范围进行了指示,但不够具体,关税高峰、高关税的定义、非关税壁垒的范围、产品分类、关税减让方式等都处于不确定状态,各国对谈判内容的理解不同,这是导致谈判难以顺利进行的主要问题。
2、难点之二:谈判模式是争论的核心,这使目前非农产品市场准入谈判陷入僵局
美国倾向于将亚太经合组织(APEC)部门自由化的方式引入到WTO非农产品谈判中来,美国还希望在WTO制定这些部门自由化的产品范围、最终税率和实施时间等。欧盟和日本坚决反对这种谈判模式,主张谈判应该包括所有部门,但对于不同发展水平的成员,可以制定不同的加权平均关税目标。
3、难点之三: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对环境产品的谈判有很大的分歧
美国和欧盟等发达国家成员都积极推进环境产品的谈判,但发展中国家不希望发达国家利用环境产品对其贸易进行各种限制。而且环境产品分类的确定也是争论的焦点所在。
2003年9月10-14日在墨西哥召开的坎昆会议仍没有取得进展,除了非农产品自身复杂的原因外,还在于受到其他谈判议题进展的影响。非农产品市场准入谈判和农业谈判都是多哈回合的主要议题,而农业问题更是重中之重。由于农业议题的谈判未能在今年3月底之前就谈判模式达成一致,这间接地影响到了非农产品市场准入的谈判。如果发达国家不停止对本国农业的高补贴、大幅支持和高关税,不能做出重要的、实质性的减让承诺,目前的谈判僵局就不会打破,其他几个重要议题的谈判也会胶着不前。9月份的坎昆会议上,欧盟和日本大力倡导推进“新加坡议题”的谈判,而以巴西、印度和中国为首的发展中成员就农业问题联合提案,要求那些实行高补贴、高支持、高关税的发达成果做出实质性的减让承诺,双方各自坚持立场,不肯让步,是造成坎昆会议失败的原因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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