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热点话题 ||  政策法规 ||  品种保护 || 漫谈玉米 || 相关网站 ||  会议·公告 || 会议中心

 

农民增收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近年来,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成为决策者和理论界关注的一个焦点问题,而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如何增加农民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连续呈下滑之势,原因何在?农民增收的途径又在哪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在农民增收中的作用有多大?笔者拟对上述问题作一些探讨。 
    

一、农民增收难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1997年开始,农民收入增长势头锐减,1996-2000年分别为9%、46%、43%、38%、21%。虽说200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回升到42%,这仅仅是恢复性增长,基础很不牢固,不能根本改变农民增收难这一事实。农民增收难主要有以下原因:

首先,与其它产业相比,农业具有弱质性。农业生产受自然气候影响大,干旱洪涝灾害都会造成农业大量减产,加上农产品(特别是主要农产品)需求的价格弹性和收入弹性很小,农产品供给对价格变动的反应程度远远大于需求的反应程度,农民很难在价格波动中把握市场,得到好处。正因为如此,发达国家普遍采取保护措施来扶持农业发展。西方国家保护农业的产业政策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即稳定农产品价格和增加对农业的投入。我国由于农业基础薄弱,政府虽然高度重视农业,但短期内难以取得大的成效。 

其次,产业战略选择的影响。新中国建立后,我们选择了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这种战略不合乎当时中国资本短缺的资源禀赋状况,那时又无法从国外筹措到庞大的建设资金,动用农业剩余就成为工业化战略的必然选择。从1953年开始,国家实施了农产品统购统销政策,通过农产品不等价交换来保证重工业发展所需的资本积累,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一直延续到现在。据测算,进入20世纪90年代,每年剪刀差绝对额都在1000亿元以上。政府还通过税费和农村储蓄等措施从农业部门抽走大量资金。实施分税制改革后,农业税、农业特产税被划归为地方税种,激发了地方政府加强这方面税收征管工作的积极性,造成了农业税收快速增长。1993年全国农业各种税为12574亿元,1998年增加到3988亿元。在农民上缴的各种税费中,费的部分约占23三提五统费1993年的380亿元增加到1998年的7297亿元。农民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从1993年的164个上升到1998年的18个。近年来,农村贷存比例不断下降,农村信贷资金大量外流。据统计,1994年以后平均每年从农村净流出的资金高达500多亿元。虽说国家财政支农资金的总量也在不断扩大,1998年国家财政对农业的支出是1990年的24倍,可是用于农业的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一直呈下降趋势,1991?1997年分别为1026%、1005%、949%、920%、843%、882%和830%,与农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不相衬。 

第三,经济结构调整缓慢。1997年后农民增收越来越困难是中国经济发展到新的历史阶段必然要出现的经济现象,在很大程度上与经济结构调整进展不大有关。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开始,我国彻底结束了长期困挠着我们的短缺状态,进入全面过剩时期。经过5年扩大内需的努力,市场上产品供求失衡状况没有得到改变,社会有效需求不足的矛盾甚至更加尖锐。据全国商业信息中心对国内600多种主要商品的统计,供过于求的商品比例从1998年的338%,上升到200183%。我国农业发展滞后是农业、工业升级缓慢双重挤压的结果,农民增收难也是农业收入与非农业收入共同下降造成的。1984年首次出现卖粮难问题后,农民非农业收入大幅度增加,维持了农民收入正常的增长。在八十年代,乡镇企业对我国经济增长的贡献高达231990年以来,由于乡镇企业普遍存在规模小、技术落后、管理水平低下和产品结构雷同等弊端,产业结构升级缓慢,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不断下降。2001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95933亿元,比上年增长73%;乡镇企业的贡献不足2%,乡镇企业吸纳就业的能力明显下降。1990-1998年,年平均吸纳就业409万人,仅相当于1980-1989年每年新增就业707万人的579%,近两年甚至出现就业负增长,导致民工大量回流,农民从非农产业和外出打工的收入增速回落近20%。我国农业生产结构性矛盾也十分突出,集中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产品质量不高,大路货多,名优产品比例低;初级产品多,加工产品少,精深加工产品更少。以中国进口量最多的三种主要农产品(小麦、玉米、油菜籽)为例,国内每年需要面包小麦36亿公斤、饺子小麦120亿公斤、糕点小麦60亿公斤,国内生产量只占需要量的85%,绝大部分依靠进口。目前中国农产品的过剩是建立在大量进口基础之上的,洋农产品的大量涌入对农民收入增长缓慢也有一定影响。 
    

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应成为农民增收工作的主线 

去年,中央投入33亿元支持安徽全省和其它地区106个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税费改革达到了使农民负担减轻20%以上的预期目标,但税费改革对提高农民收入的作用有限。近期来看,税费改革还难以在全国普遍展开,税费改革过程中所出现的负面问题也不容忽视。由此看来,通过税费改革对农村所有问题毕其功于一役的想法是不现实的。 

农民增收难是农村各种复杂矛盾的集中体现。税费改革在提高农民收入方面作用有限,作者认为与这项改革的设计有关。我们并不否认,乡镇各种税费过快增长,是导致农民负担到了难以承受地步的一个重要原因。但农民增收难的根源不在这方面,甚至不在于农业。农村正在实施的税费改革,从内容来讲不能达到在不使别人的状况变坏的情况下,使一个的状况变好这种帕累托境界,而是使广大的农民受益,使基层干部受损,是一种典型的非帕累托改进。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制度演进的方向是一个社会中各利益集团之间博奕的结果,主要由在社会中居于强势地位的利益阶层决定。基层干部作为理性的经济人,对农村税费改革的支持是有条件的。用诺斯的话讲,如果预期的净收益超过预期的成本,一项制度安排就会被创新。农村基层干部是党的路线方针在农村具体的执行者,如何对其受损的利益进行补偿,是农村税费改革赖以成功的关键。从一定意义上讲,补偿的力度决定着改革的广度和深度。税费改革着眼于利益分配格局的大调整,在中央不能有效补偿的前提下,很容易陷入僵局。中央一再强调发展是硬道理,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这一方针对农民增收工作也是适用的。与税费改革相比,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能够在不触动当前农村利益格局的前提下,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更带有帕累托改进的性质,提高农民收入更有效。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国三大产业失衡状况有了很大的改善。第一产业占GDP的比重由1978年的281%下降1999年的177%,第二、三产业分别由1978年后的4816%和2374%上升为1999年的493%和33%。在市场经济国家,产值的变动与劳动力的转移和人口的迁移总是同步的。我国由于体制上的原因,导致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和城市化严重地滞后于工业化进展。1999年第一产业占社会总劳动力比重为501%,高于产值所占的比重324个百分点,13亿人口中仍然有70%生活在农村。而发达国家在GDP和就业量中,第一产业都低于10%,第三产业超过60%。1999年美国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所占的比重分别为34%和758%。我国农业基础生产资源的人均拥有量,与农业发达国家相比,存在着巨大的差距。根据世界银行《20002001年世界发展报告》,我国人均可耕地为01公顷,只有美国的15%、澳大利亚的36%、加拿大的65%;我国人均淡水资源为2285m3,只有美国的25%、澳大利亚的122%、加拿大的25%。从经济发展的最终趋势来讲,我国的产业结构也会走上这一道路,可是在短期内无法达到。根据《十五计划纲要》,第一产业占GDP和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分别为13%和44%。刘国光和林毅夫等学者预计,到2030年我国至少有30%的人仍然生活在农村。由此看来,通过三大产业结构的改良来提高农民收入,在现阶段难以实现。 

发达国家现在的产业结构是过去经济长期发展的结果。而其变动都呈现出以下相同轨迹:先是农业生产率提高,导致大量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工业;再是工业化加速进行,并用现代工业改造传统农业,致使工农业剩余劳动力进一步游离出去;最后是信息业快速发展,才使第三产业占主导。除了极少数人口和面积都十分有限的小国,其它国家发达的第三产业都建立在强大的工农业基础之上。我国工业化远未完成,信息化才刚刚开始,三大产业与发达国家相比,都有很大的差距,表现在农业基础地位薄弱、工业整体素质不高和第三产业发展落后。国际经验表明,在人均GDP800-1500美元的发展阶段是进行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时期。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无疑成为我国今后农村经济工作的主线。 

 

 

转载:金光农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