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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产业化和西方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比较

 

1、我国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和西方比较,目前企业化的发展受到很大限制,专业化生产虽大大低于西方诸国,但又具有自己的特色。对西方多数国家来说,农业在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就基本实行了企业化经营、工厂化生产,这是因为西方国家当时就具备了我们现在也不具备或不完全具备的三个条件。一是农户土地规模大,利于发展农场,而只有农场才利于搞企业化经营。二是机械化程度高,无论种植和养殖农场的工序作业都早已实现了机械化。三是农业的商品化和市场化强,农场生产的大量商品都要通过种种交易渠道投向国内外市场,和工业企业的产品没什么两样。从专业化生产的程度及总体水平看,虽然我们大大落后于西方,但考虑到基础和制约因素,这方面的发展还是比较快的。目前不少地区专业生产格局正初步形成。特别是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专业化生产的兴起,明显地体现了自己的特色。

2、我国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和西方比较,经营一体化起步不同,一体化组织的规模、机制、实力和外向程度都需要大力拓展。西方国家农工商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经营是在生产的专业化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我们的经营一体化固然也有这方面的起因,但要看到工商企业从外部向农业投资和农民建立产销联营关系作为一体化经营起步的表现则更为突出。早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后期,大城市的一些企事业单位就开始向农业投资,在农林建立副食品或农产品供应基地,这是最初的农工商一体化经营形式。直到目前的龙头+基地、公司+农户,在相当程度上是这种形式的进一步发展。这在一定的意义上是我们的优势,但也同时暴露出农业内部分工、产业延伸、内生性一体化因素发展的滞后。从一体化组织的规模、机制和外向程度看,差距可以说非常之大。规模小、合作机制弱、外向程度低是普遍存在的问题。

3、我国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和西方比较,资本、特别是土地资本的规模太小,限制了产业化的发展。西方国家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得力于农地改革建立的土地规模经营体制,由此发展了各种各样的农场,带动了其他农业资本的聚积,这就为产业化打下了基础。而且从后来的发展轨迹看,土地始终是影响产业化的十分重要的因素。我国建立在分户承包基础上的狭小的土地经营规模,对产业化的发展不可能不限制。

4、我国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和西方国家比较,服务组织比较单调,功能不强,特别是农民自组织发育缓慢。原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的一些服务组织如七所八站由于体制改革、经费短缺以及官办作风等原因不少处于强支苦撑状态,改革以来由政府(包括乡政府)出面建立的新服务组织(包括社区服务组织)由于实力和机制等原因也难如人意,而真正出自社会、来自农民的服务组织又发育缓慢。影响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5、我国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和西方国家比较,利益联结机制需要改进和加强。存在的主要问题:或是龙头企业获利太多,农民难以分享加工、销售环节的利润;或是农民不能和企业共同承担风险,合作入股红利索要太高;或是合作社及协会与农民的利益关系处理不当,纽带结的不好;或是有的服务组织为农民服务收费太高,农民受损,有的则收费太低或不收费导致难以运行。

6、我国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和西方国家比较,总体科技水平有相当差距,但具有自己的独特之处。西方农业利用二战以来积累的科技成果基本将自身武装了起来,将高度的机械化、传统农业科技、现代农业科技集于一身。与之相比,我们农业的科技水平显然要低的多,在机械化和自动化方面远不如美、法等国,在利用新科技促进高产优质方面远不如以色列和日本。科技进步贡献份额比西方国家低30-40个百分点。但是,我们在科技兴农方面也有自己的独特之处。比如一些地方将生态工程技术用于农业,在高效利用资源、美化农村环境方面走出了自己的道路。我们创造的立体种养模式也独树一帜,我们将传统的精耕细作和现代科技结合在一起创造的高产高效模式等,都是很有价值的技术和经验。

7、我国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和西方国家比较,支持体系已初步形成,但还需要进一步发展、巩固和改善。在支持农产业的发展中,我们也初步建立了类如西方国家的财政、信贷、保险和科教支持系统,但从总体看:比较薄弱,有的非常薄弱,比如农业保险。不稳定,特别是财政支持。资金的部门分割严重,如财政支农金分散在多个部门。缺乏有效的监督约束,如对农贷、农财的支出、投向和使用。所以对支持体系既需要巩固和改善,也需要进一步发展。

8、我国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和西方比较,政府调控的力度不小,但需要制度化。制度化的调控是西方农业能长期稳定发展的重要原因。我们对农业的调控力度不小,但没有纳入制度化轨道。人为性、随意性色彩比较浓,行政微观介入太多,一些计划、政策的制订没有充分的法律依据。这既和我们现行的农政管理体制有关,也和农法不健全、权威性不高、操作性不强、依法治农的意识淡薄有一定关系。政府调控行为亟待制度化。

            资料来源:农业经济/辽宁省农业经济学会

2000,(4).-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