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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种子产业化的几个问题
李心岩(黑龙江省种子公司总经理)
(一)体制不顺,政、事、企不分,影响种子产业化的发展。 种子产业化已实施多年,但种子机构政、事、企分家问题一直没有很好的解决,一直缺少统一的意见和正确的说法。国家真正做到了政、事、企分家,但各省很少仿效。国家有关管理部门也要求过站和公司分家,管理和经营分开。但由于如何分法不清,误认为管理和经营分开就是站和公司分家,就解决了种子机构政企分家的体制问题。由于分家方法的导向和分后双方职能、生存问题没有解决,致使有的省分家后双方矛盾重重,打内战,争龙头,争项目,争资金。有的种子站为了生存或者生存得更好,直接插手种子经营,更有甚者.直接脱胎出新的种子公司,与原有的种子公司竞争。 面对双方难以解决的矛眉,有的省不得不分完又合,合后又分,不断地翻烧饼。有些省为了应付上边,只把种子管理和经营业务分开,内部仍然是站长兼经理,仍然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政、事、企不分。 (二)种子公司人员多,亏损大,包袱重,在向市场经济转化中步履艰难。 国内种子公司人员多,亏损大,包袱重是比较普遍的,其中北方省份尤为严重。据统计,黑龙江省达300人以上的种子公司有十多个,最高多达500多人,人浮于事现象相当严重。亏损大,欠银行贷款多,这是困扰公司发展的又一大难题。目前黑龙江省全省种子公司欠银行贷款已超过5亿元,其中超过千万元的20多个,有的欠贷多达5000-6000万元。据反映,有的省份的种子公司亏欠国家贷款更为严重,基本是空壳公司。面对沉重的包袱,有的公司束手无策,不得不采取化整为零,分兵突围,自谋生路。有的只能靠独家经营维持生存,何谈企业的再发展。 (三)龙头企业发展难,得到重视支持难,真正成为龙头难。 种子产业化的主体是种子公司,抓种子产业化很重要的问题是抓好龙头企业棗省种子公司的种子产业化。否则,也就很难有全省的种子产业化。而现实是对龙头企业的支持缺乏力度。一方面,种子公司很少参加种子产业化有关问题的研讨、决策,很难直接反映企业的呼声和意见。另一方面,在产业化投资上过于分散,不集中。不但没重点扶持龙头企业,还对种子公司限制多,倾斜少。 [资料来源:农民日报.-2000.5.8.-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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